一、借条没写借期能起诉吗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款之明确规定,如预先拟定的欠款协议或借据中未确切注明借款期限或表述含混不清,进而依照该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款所规范内容无法确定实际借款期限时,贷方有权以口头的方式催促借款人在合情合理的期限范围内偿还相关款项。由此可见,即便在预设的合同或借据中并未明确记载借款期限,贷方依然拥有足够的法律权益申请借款人尽快归还相应款项。在实践过程中,贷方应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佐证借款事项确实发生,并需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还款的请求。若借款人坚持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并且拒绝归还原先借款,那么贷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借款人立即偿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条没写借款利息的借款人要支付利息吗
在借贷关系中,若未明确记载借款利率条款,则无需承担支付利息之责,此乃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文规定。
依据该等规定,如双方并无明确约定还款利息事宜,可视为双方间未设置任何利息负担。
然而,倘若出借方因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而涉及诉讼程序,向法庭提起主张利息请求,在此情况下,虽然双方之前并未对借款利息有过约定,但借款人仍需承担逾期逾期利息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条没写借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若借据中并无明确约定借款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对于一般性的保障措施,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那么该保证期间将从主债务履行期结束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计算。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款,若欠款协议或借据未明确借款期限或表述不清,贷方有权口头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贷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借款人催收。借款人否认借款并拒绝归还时,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